全体学生:
2021年暑期,我院各级团组织与学生组织大力发动、积极组织,广大指导教师、青年学子积极参与,组建了113支实践队,参加实践人数达482人,围绕“青春向党·奋斗强国”主题,赴全国各省(市、自治区)开展社会实践活动。为交流体会、分享成果,探索完善社会实践长效机制,提升实践育人效果,经研究决定,组织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奖项设置
星级实践队、优秀指导教师、先进个人、优秀成果
二、评选时间
9月11日-20日
三、评选办法
1.星级实践队评选办法
(1)评选对象:参加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实践队。
(2)参评条件:按照学校部署和实践计划扎实开展实践活动,团队成员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,认真落实各项任务,主题明确,内容丰富,效果显著,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。
(3)评选方法:采取“认星”“评星”“定星”的方式。所有实践队必须对照星级认定标准(附件1)自我“认星”,填写申报表(附件2、3),发送到学院邮箱;校团委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中心通过审核材料、路演开展“评星”,各实践队可采用PPT汇报、视频展示等形式,进行5分钟以内的展示;学校团委复核“认星”“评星”结果,进行“定星”并公示。公示后,校团委对获评队伍进行表彰和奖励,并推荐表现突出的实践队参加省级、国家级评选。
2.优秀指导教师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
(1)评选对象:所有参加本次社会实践的指导教师和学生。
(2)参评条件:在活动的组织、宣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,做出积极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指导者、组织者和骨干实施者。
(3)评选方法:各实践队中,若有个人做出突出贡献的,可填写先进个人申报材料(附件4、5)直接报送至学院邮箱,经学院团委审核后,对材料进行推荐排序,校团委组织评定,并推荐突出的个人参加省级、国家级评选。
3.社会实践优秀成果评选办法
(1)评选对象:集体性或个人性的实践成果,包括调查报告、论文、视频、照片等4类。
(2)参评条件:具有较高的思想性、理论水平或较强感染力。
(3)评选方法:各实践队可将实践成果以及附件6,打包报送至学院邮箱,学院团委对各实践队成果进行初筛,选取优秀者上报;校团委组织评选,并推荐优秀实践队参加省级、国家级评选。
四、申报要求
各参选实践队或个人应于9月1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(附件2-6以及其他相关材料)报送至qnzj20200925@163.com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实践队在“定星”结果公示结束后,请于3日内将开展活动的相关票据按照财务报销要求整理好,以实践队为单位报送至校团委大学生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指导中心。
2.申报团队及个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、完整,有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,取消评优资格和第二课堂学时。
3.未尽事宜,请联系院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。
联系人:
陶志雄0532-86983817
费洪鹏17806212627
祁万英17864277659
刘 晋17685751275
新必赢242net官网社会实践队长群:868546920
新必赢242net官网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中心
2021年9月11日
附:评星级实践队附件
附件2_新必赢242net官网大学生社会实践队星级团队认星表.doc
附件3_新必赢242net官网大学生社会实践队星级团队认星汇总表.xlsx
附件4_新必赢242net官网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.doc
附件5_新必赢242net官网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..xlsx

